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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工作部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工作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4-03-04
文     号: 临开综发〔2019〕62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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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局、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2号),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

1.建立健全制度。(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措施。

(2)行政执法机关编制并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

(3)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4)行政执法机关要使用本系统全省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2.强化事前公开。(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综合工作部梳理确认并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题名录。

(2)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本机关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公布执法人员姓名、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年度抽查计划等内容。

(3)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4)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并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立改废释”、职能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

(3)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载明窗口人员基本信息、岗位职责、事项申请材料范本、事项办理流程、投诉举报途径等内容。

4.加强事后公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20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管委会。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制度。(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措施。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落实好省音像记录设备配备要求,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2.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本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全面准确。

(2)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

(3)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记录内容。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实际,集中设置询问室听证等音像记录场所。

3.完善案卷管理,发挥记录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案卷、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和制作标准,严格执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储存、监管等要求,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数字化信息档案。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完善制度。(综合工作部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措施。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明确审核机构。(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5%。

3.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综合工作部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要充分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

4.明确审核范围、内容、流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1)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多个法律关系和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事项,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2)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3)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

(4)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执法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经济科技发展部、财政金融部、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

(二)推进信息共享。(经济科技发展部、财政金融部、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梳理各类行政执法基础数据,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三)强化智能应用。(经济科技发展部、财政金融部、综合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

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研究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载量权。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章立制(2019年11月-2020年4月)。各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清单、目录、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于2020年4月底前将实施情况,书面报综合工作部。

(二)全面实施(2019年11月-2020年8月)。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严格、规范推行“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大胆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总结评估(2020年9月-10月)。各部门对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9月底前书面报综合工作部。探索通过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量化考核指标,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三)保障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执法装备需求报开发区管委会列入财政预算。

(四)开展宣传培训。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促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纳入依法治区督察内容,纳入法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督促力度。

(六)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求实效的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工作部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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