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滨河办事处

2024-02-27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全面加强街道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党费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按照开发区党工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五)依法承接好上级下放到街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六)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七)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等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八)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辖区的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向开发区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九)做好辖区内民兵训练、公民服兵役、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国防动员等工作。

(十)发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协助做好待业人员就业推荐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做好民政、科普、体育、教育、卫生健康和残联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十二)组织开展辖区公共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环保、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和防灾等工作。

(十三)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滨河办事处现下设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科、社区经济发展科、武装部、团委、便民服务中心、妇联、综治办公室、信访接待室、网格中心、司法所(尧都区下派)、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物业办公室等科室。

办公地址:临汾市河汾一路三号

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联系电话:0357-2992910

负责人:李峻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16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1410000200125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