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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开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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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开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信息发布、报送、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临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并显示在首页显著位置,栏目下设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等子栏目。此外,还利用《临汾开发区信息》、《临汾开发区》杂志、《临汾开发区投资指南》、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对区内的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让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区以管委会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公开我区的各类信息,据统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我区公开各类信息共计721条。其中机构职能51条,占发布信息的7.1%;政策法规21条,占发布信息的2.9%;决策类信息13条,占发布信息的1.8%,工作动态578条,占发布信息的80.2%;行政职权58条,占发布信息的8%。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增加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频率,及时全面地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等信息。印发了《临汾开发区贯彻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单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效能、公开的原则,将行政服务大厅作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实行透明化政务公开和服务,制定了《事项办理一览表》,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部完成后,将及时公布在临汾开发区网站。

(二)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在《临汾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价格收费、招投标等信息。区本级和各单位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等情况均已公开,并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各部门的预决算均已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决算已细化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在《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4个,涉及金额14249924元。采购文件、项目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也均已按要求及时公开。

(三)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全程公开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信息。对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都及时予以公开。全方位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定期在区网站公开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对全区13个涉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位置、建设单位、楼栋数量、房屋套数、建筑面积、建设用地等具体情况在网站进行了公开,并于每月25日报“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保障住房信息。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入区项目审批工作中,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能,为支持项目早审批、早开工、早见效,根据“六公开”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类项目审批共14件。其中,审批类6件、核准类3件、备案类5件,均已在管委会网站进行了公开。我区7个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工程、2个部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节能改造项目、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在临汾市城建信息网和临汾市招投标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区积极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执法权力运行方面的信息公开,对城市低保户审批、社区低保户审批、再生育子女审批、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申报、学校招生、录取等方面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设定依据等进行全面细致地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行使的审批权力,方便群众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区内所有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均要求设置环保信息公开监督牌,设立至工地门口;对群众举报的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公开。

(七)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区积极行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对符合年报要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网上年报,企业和个体不再到工商分局报送资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这意味着我们将从以前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1条,主要集中在房产、土地等领域。其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95.2%,“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4.8%。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区共有405人次通过现场咨询、《市长热线》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咨询内容涉及住房建设、社会保障、拆迁补偿、职称考试等政策和办理程序等,被咨询单位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了群众满意的程度。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支出为2.2万元,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二是人员配备、经费预算、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对照条例,查缺补漏,切实理顺我区的各类公开事项。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使各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多段,及时、高效地公开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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