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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纪工委请你来监督】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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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20条负面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纪工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研究制定20条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请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对照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自身主体责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严禁违规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审批、多头审批;
3.严禁在审批事项办理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
4.严禁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态度冷硬粗暴、故意刁难;
5.严禁与“黑代办”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
6.严禁在土地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滥用职权,久拖不办、压证不发、强制购买服务等;
7.严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
8.严禁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行向企业指定项目施工方、供货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
9.严禁在管理服务中故意刁难外来投资经商人员、企业;
10.严禁强迫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本地人员、购买本地原材料或向企业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捐赠等;
11.严禁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
12.严禁在金融服务中拖延不办,收受索要“好处费”、吃回扣;
13.严禁在税务服务中故意刁难,索要收受、扣缴义务人财物、摊派费用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4.严禁在政务服务中打着服务企业的幌子,借机索要、收受“好处费”“感谢费”“回扣”等;
15.严禁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转嫁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中介费用,或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6.严禁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落实及各类奖补资金拨付中,人为增设环节、故意推脱;
17.严禁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
18.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
19.严禁在行政执法中收受好处,对行政违法行为默许纵容,在被监管企业报销费用,接受监管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20.严禁其他损害党工委、管委会公信力的“吃拿卡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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