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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为鼓励我区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针对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大项目或能够填补空白的好项目,世界500强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共建园区项目和先进科技研发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 一企一策”等方式,给予专项政策支持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以提高我区的核心竞争力和项目承载能力。
二、起草过程
该方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关于在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经验的通知》(晋开办〔2018〕3号)及《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由投资合作促进部牵头起草,征求区内各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最后经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本办法已向管委会领导、相关部门及律师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1.采纳纪检监察办公室修改建议。第十条中,将“提交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议定”修改为“提交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确定”。第十一条中,删除“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议定”;将“一并提交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定”修改为“一并提交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
2.采纳律师建议,第三条中丰富新引进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含义,第四条中明确法人及法人组织规模,第七条中明确第三方机构审查内容,第八条、第九条中丰富支持政策的使用范围及违约责任。
四、主要内容解读
该方案通过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文件下发,明确了我区投资企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1.本《方案》明确政策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区主导产业和山西省推进“六新”发展的产业。
2.对享受本方案的项目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新引进的先进科技研发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
3.明确拟定“一事一议”支持内容的部门和流程。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单位进行调查,同时根据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拟定具体支持内容。
4.明确“一事一议”项目入区审批流程。由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和投资决策专班会议审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确定。
5.该文件发布后,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发文要求及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五、依据文件目录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2.《山西省开发区条例》
3.《关于在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经验的通知》(晋开办〔2018〕3号)
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规定(试行)的通知》
链接:临汾经济开发区 企业投资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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